谷歌称甲骨文不应分享 Android 利益

谷歌代理律师周二在法庭上表示,甲骨文没有参与开发Android智能手机操作系统,不应分享Android利益,但是它却想着以专利为借口,从Android中分得一杯羹。周二,甲骨文和谷歌继续在旧金山联邦法院作开庭陈述。据悉,甲骨文首席执行官拉里-埃里森(Larry Ellison)也可能会在晚些时候到庭作证。

2010年8月,甲骨文起诉谷歌侵犯了其Java程序语言的专利和版权。甲骨文称,谷歌的Android操作系统侵犯了其拥有的Java专利,这些专利是其在2010年收购Sun Microsystems时获得的。

谷歌则表示没有侵犯甲骨文的专利,称甲骨文并不拥有Java的某些版权。预计,双方这起官司的审理可能要持续至少8周的时间。

谷歌代理律师罗伯特?范?内斯特(Robert Van Nest)周二表示,谷歌高管曾与Sun举行会谈,商讨开展可能的合作,以共同开发Android。他表示:“由于双方谈判破裂,因此谷歌工程人员并没有利用Sun的任何技术,完全是自主开发Android的。”

周一,甲骨文代理律师迈克尔-雅各布斯(Michael Jacobs)表示,谷歌侵犯了Java“蓝图”的版权,伤害了数百万Java软件开发人员的创造力,正因为如此,谷歌才能在随后为Android开发应用。他表示,谷歌从未获得过任何相关许可。他还表示:“总不能因为有很好的商业理由,就可以随意践踏别人的专利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