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称 Google 开发 Android 侵犯 Java 知识产权

北京时间4月17日消息,据国外媒体报道,甲骨文律师迈克尔·雅各布(Michael Jacobs)今天在位于旧金山的美国联邦地方法院作开庭陈述时表示,Google早在2005年就知道,开发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必须许可Java技术,Google之所以没有许可Java,原因是它不想共享 Android。

雅各布说,使用Java确保Android迅速获得了移动应用开发商的青睐,使Google获得了商业利益。雅各布在开庭陈述中表 示,Google的问题在于,没有获得允许其使用Java,并要求其共享Android的许可,“企业不能因为有好的创意就随意使用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。 Google利用Android获得大量收入,其中一部分理应归甲骨文所有”。

甲骨文诉称Google侵犯了Java专利和版权。预计该案庭审将持续8周,出庭作证的将包括甲骨文CEO拉里·埃里森(Larry Ellison)和Google CEO拉里·佩奇(Larry Page),以及由双方和主审法官指定的损害评估专家。

甲骨文要求Google赔偿10亿美元经济损失,要求法院责令Google除非获得许可,否则停止继续发行Android。

Google否认侵犯了甲骨文的专利,称其使用的名为API(应用编程接口)的技术不属于版权的范畴,对Java平台部分组件的使用是合理、合法的。 Google律师罗伯特·冯内斯特(Robert Van Nest)在向法院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说,“计算机编程语言以及甲骨文的API不具有版权。甲骨 文指控Google完成与甲骨文API相同的功能侵犯版权,这是声称对创意而非表达拥有版权的典型案例。”

Google律师将于明天作开庭陈述。

冯内斯特去年在一次听证会上表示,Google曾拒绝Sun在2006年提出的在Android开发中使用Java需交纳1亿美元许可费的建议,Sun的建议不仅仅包括许可费,还包括双方联合开发Android。

Google依靠Android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市场上与苹果竞争,削弱对传统互联网搜索的依赖程度。

甲骨文还诉称Google侵犯了两项Java专利。法庭指定的专家估计,Google的侵权行为给甲骨文造成了280万美元的损失。

法庭驳回了甲骨文要求的61亿美元赔偿请求,称损害估计应当以1亿美元为基础。

文/搜狐IT